九十九难忘的新马泰十日游
2004年夏天,单位组织外出旅游,目标是新马泰。这也是我多年向往的地方,只是因为上级有令,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公费出国,苦于一直没找到借口而一直未能如愿。
这次按照规定还是不行,可眼看就到了退休年龄,再不去就更没机会了,于是就向组织部门写了自费出国的申请,经区委书记签字,这才拿到护照。我们单位和友邻单位组团,从南京乘飞机直达新加坡,再从新加坡转机到泰国曼谷。讲是新马泰其实旅游的顺序是泰新马。
泰国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金碧辉煌的大皇宫、独俱风格教堂,还有鳄鱼、大象、人妖。鳄鱼包括鳄鱼制品,禇如鳄鱼皮制作的皮带、拎包、鳄鱼肉之类。大象的表演别俱风格,骑大象游和坐在两头大象鼻子上玩,那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人妖表演更是使人耳目一新,泰国的人妖比女人还女人,用导游的话说,男人看了流口水,跃跃欲试;女人看了流眼泪,自愧不如。出于好奇心,在与人妖合影时,我接触了一下人妖的皮肤,毕竟是男人,皮肤还是有点粗糙。我们还在导游的怂恿下,参加了一组自费活动。
自费活动节目单上写的是少女气功秀、金丝猫、美军俱乐部、综合神秘表演、一枝独秀。从字面上看也没什么,但我们估计这些表演可能有点黄,到底表演些什么不得而知。演出是一场一场进行的,内容是一场子比一场黄。那些少男少女的表演,都是赤身裸体,一丝不挂,众目睽睽之下表演各种怪异的动作,那些动作是国人敢想而不敢做或者说想都想不出来的,让人难以启齿,有的甚至于现场表演男女做爱的全过程。
台上表演者面对观众旁若无人,好像是家茶便饭,台下观看者津津乐道,欣喜若狂,在那种环境气氛里,无论男女老少,平日里一个个正儿八经、道貌岸然的形象早已荡然无存。哎呀!看了这样的表演,除了瞠目结舌还使人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心里堵得慌。
总觉得那种环境下的人,已经完全丧失人类的文明和尊严,和畜生没有两样。当然了,泰国的好东西也不少,除了鳄鱼皮、大象皮制品外还有两样宝贝,那就是燕窝和红宝石,货真价实,值得一买。许多人还买点泰国的香烟,好歹是外烟,带回来让朋友尝尝。
第二站是从泰国乘飞机返回新加坡。上了车,有人问导游,新加坡的首都是哪个城市?导游笑着告诉我们,新加坡很小,全国就是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就是一个国家,不存在首都。
并且说到曾经有游客问过导游,新加坡属于中国的哪个省?说新加坡小那还真是小得出其,除了高楼大厦还是高楼大厦,城市非常美丽,十分繁华,相当清洁,文明程度很高,和泰国风格完全不同。新加坡没有什么像样的旅游景点,一天多的时间,除了进商店购物就只在晚上看了一场露天声像表演。
最后就记住两样,一是狮身鱼尾像是新加坡的象征,二是有个很大的港口,港口的名字竟然叫“鸡巴港”。
由于新加坡与马来西亚是邻国,从新加坡到马来西首都亚吉隆坡是乘“马车”去的,所谓“马车”是指马来西亚的汽车。导游是位华人后裔,一口生硬的中国话听起来让人别扭。
从上车开始他就说了一件让人十分揪心的事,那就是马来西亚是严格控制游客携带香烟出境,一旦发现除了没收之外还得处罚,而且处罚非常严厉。轻则罚款,重则脱去上衣用皮种鞭抽打20下,而且,这种皮鞭是用马尿浸泡过的,抽起来非常伤人。还说到前美国总统尼克松儿子,因为携带香烟出境,竟然挨了一顿皮鞭。
对这件事,我们开始是半信半疑,心想不至于吧!反正已经带了,到时候再说。两天行程就要结束了,导游再一次告诫我们,凡是带香烟入境的,请务必自行处理掉,免得到时候给大家带来麻烦。整个游程中,导游一再说到不能带香烟出境的事让我们总是心神不定,使得我们在马来西亚玩些什么都记不住了,只记得有个双塔大楼,还有个金佛山和马六甲海峡。
香烟的事一直困扰着我们,马来西亚就要结束了,大家开始想办法处理自己的香烟。有的把香烟化整为零分散包装,有的抓紧时间一支接一支的抽以减少损失,胆小的就干脆把香烟扔掉。我不会抽烟也舍不得扔,就先放在包里,心想,走一步算一步,到了万不得已时再扔也不迟。“马车”开到新加坡机场之前要进行过境检查,人和行李全部下车安检,安检后再回到“马车”去新加坡机场。
大家都带着行李下车时,有人把香烟放在座位底下,我就把两条香烟藏在“马车”的窗帘里。大家下车之后,海关人员上车进行了一番检查,结果藏在座位下面的几条香烟被发现了。海关人员带着查获的香烟来到我们团,寻问放在座位下面的这几条香烟是谁的?我一听说查获的香烟是从座位下面发现的就知道不是我的,心里暗暗地庆幸。
这时,检查员说了,如果没有人承认,你们的这个团一个也不能离开。大家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吭气。可是眼看登机的时间快要到了,不能再拖了呀!这时,没买香烟的几个人沉不住气了,内讧开始了。看来赖是赖不过去了,有两人承认了。
于是,边检人员就把这两人带进了审讯室,这一进去就是老半天没动静,而且不让人探视。老没消息,我们在外面的人就象是热锅上的蚂蚁,有人提出来,大家凑钱先把人赎出来。当时也没别的好办法,只好如此了。正当我们凑钱赎人时,进去的两人哭丧着脸出来了。后来才知道,他们进去以后,审讯人员就象是审问犯人一样对待他们,训斥了一阵后问他们,你们是愿意挨鞭子还是愿意罚款?
他们俩苦苦哀求,说玩了一路钱都花光了,不行那就挨鞭子吧。审讯人员看他们实在没什么油水可榨,就令他俩自己用小刀把几条香烟割得粉碎,这才罢休。
化整为零的人没出事,我藏在车子窗帘里的香烟没被发现,总算逃过了一劫。天啦!这哪是旅游,至今想起来还让人后怕。
一○○路边的野草
那是2005年,我随单位以七.一活动为名,组织的旅游团来到贵州,在游玩了遵义会议会址等红色景点之后,来到黄果树。要说在贵州的旅游,我感受最深的要数黄果树瀑布了。
那真叫名不虚传,那瀑布的宽度和落差,不愧为世界第四大瀑布。而那次贵州之旅的还有一个让我终身难忘怀的教训,那就是路边的野草不能碰。
事情是这样一来的,游览了黄果树瀑布,团队的人陆续向停车场走,我们几个走得快,就在停车场的路边等候。我看到山脚下有一片长得郁郁葱葱的阔叶植物,是什么植物不知道,看上去十分惹人喜爱,出于好奇我用手摸了一下它那可爱的叶子,可手刚碰到它手就象被马蜂蜇了一下,尖叫一声,同时下意识的跳了起来,再看手,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拇指的指尖发红,并很快就肿了起来,那个疼简直叫人难以忍受。
团队里不少医生,可大家都束手无策,有人用风油精人我抹,可是不管用,那种火烧火燎的疼痛竟然持续了四五个小时。天啦!这是什么植物,怎么这么利害?后来导游说,那是“火棘”,有毒,不能碰的。我心想,作为导游,这种事应该提醒游客才是呀。
第二年,我们去宁夏旅游,在贺兰山上竟然也见到了这种草,这次我学乖了,没敢轻举妄动。我连忙问导游,这是什么草?导游解释得清清楚楚,这种草不能摸,连水牛吃草时碰到它都会被剌得乱跳起来。
回来后我查了《有毒中草药》一书,它叫“荨麻草”,也叫“蝎子草”,能治疗风湿。好家伙,这野草这么利害,下回再碰到它我可要离它远远的了。看来,这生活中“路边的野花不能采”,旅游时这路边的野草也碰不得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