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风回到柳家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寻来了牛叔和铁牛,让他二人结伴去一趟县城,反正明日也不用起早卖蛋,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购买十副猪蹄回来。
而楚风和柳家三女匆匆吃过晚饭后,便出门晃悠了一圈,返身时怀中变得鼓鼓的,显然多了些东西。
这是他从厨房空间里拿出来的一堆材料,很全,例如:大小茴香、香叶、草果、罗汉果、陈皮、桂皮、生姜、冰糖等,其中有些材料,武朝甚至都没有。
而他要做的,则是制作一锅卤水。
卤水,这可是个神奇的东西,越熬越香,越煮越醇,一锅好的卤水可遇而不可求,做成之后可以反复使用,水干加水,料少加料。
而且只要第一锅卤水做得好,后期需要加的料并不多,实在条件有限的话,一些精盐和几粒八角即可。
前世但凡专业做卤味的店铺,若是没有一锅熬炼了几十年的老卤,那生意绝对做不大。
楚风寻思着自己马上就要走了,沈家庄毕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落脚点,况且这里民风淳朴,生活着一群忠厚老实的庄稼人,所以想要留给他们一场造化。
不要小瞧一锅卤水,就他决定制作的这一锅,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份儿,别人想仿都仿不了,完全不用担心再发生类似于茶叶蛋的制作方法被人研究出来的事情。
而楚风则有意让庄里人专门卤制猪肉,其中又以猪蹄为主。
原因有二。其一,这年头猪肉便宜,虽然没有东坡兄所言‘价贱如泥土’那么夸张,但确实不贵,这样一来无疑可以将利润最大化;其二,前人的经验告诉我们,猪蹄与卤水更配啊,上好的卤猪蹄那绝对是百吃不厌的好东西。
趁着牛叔他们还没回来的功夫,楚风在柳家寻到一块干净的粗麻布,然后便将早已准备好的材料放入其中,铁锅中上水,投入材料包后,便开始烹煮。
这种煮法与一般人家自制卤味、就着食材一起煮不同,因为是头锅卤水,所以要将卤料的全部味道都给煮出来,时间会比较长。
大约两个时辰后,牛叔和铁牛拎着十副猪蹄匆匆赶回,这时楚风又将猪蹄好好的清理了一番,火烧去毛,白水洗净,放在一旁备用。
锅中卤水早已香气四溢,楚风又煮了两个多时辰,直到二更天,才感觉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开始下猪蹄,同时灶下改小火。这还不算完,猪蹄入锅后,又加入了生抽、老抽、耗油、精盐、料酒、鸡精等七八种佐料,剩下就是文火慢炖了。
蒸笼盖子是没盖的,这是制作卤味的禁忌,不然就成了焖锅,煮出来的卤味必然成为一堆烂肉,毫无口劲可言。
因为不时要向锅中加水,所以楚风整晚都没合过眼,细心的照料着这一锅卤猪蹄。当然,他更在乎的还是卤水。
之所以要放入猪蹄烹煮,最重要的一点是需要里面的油脂,不然这锅卤水成不了形;其二,也是为了让庄里人尝尝鲜,好让他们心里有个底,以后煮出来的猪蹄必须达到这种标准才能出售,唯有确保质量过硬,这门生意方能长久兴隆。
夜晚的沈家庄静谧异常,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唯有柳家庖屋里亮着一盏微弱的油灯,火光摇曳。
待到五更天的时候,天色已经不像之前那般幽暗,渐渐有了些亮光,而这时,整个沈家庄里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肉香,楚风爬在灶台前昏昏欲睡,却不知庄子里其他人,几乎全都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一个个的躺在床上不停吞咽着口水,馋得肚子里的蛔虫都开始闹腾了。
“太香了。”终于,第一个没忍不住的人从床上爬了起来,那便是离得最近、饱受折磨最深的小玉了。
当然,柳夫人和柳子衿也一样,只是她们显然比小玉更能克制一些。
“公子,你这唐僧肉熬成了没?”小丫头蹑手蹑脚的凑到楚风身后,望着锅里色泽酱红的卤猪蹄一顿猛瞧,口水那是不停的往肚子里咽呐。
“唐僧肉?”楚风哑然,无精打采的看了她一眼后,没好气道:“早着呢。”
“啊?”小丫头心里苦闷,寻思着这不是祸害人嘛,这么香,让人怎么睡觉哩?
天色亮得很快,渐渐的,庄里人纷纷起床开门,一个个的走出家门后,一溜烟儿向着柳家寻了过来,还不是被这浓郁的香气给害的。
一大帮人盯着锅里的卤猪蹄馋得哈喇子直掉,楚风也是颇为无语,见锅中火候差不多了,便往灶里添灰熄了火,然后撂下一句‘谁都不许动’,就跑去牛家睡觉去了,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以楚风专业卤味的制作方法,这样煮好可不算完,还必须冷锅浸泡一段时间,如此方能彻底入味。
一觉睡到晌午,楚风这才浑浑噩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而此时庄子里的各家各户早就在柳家门前等候了,众人望着锅里的卤猪蹄眼神热切,意识到这玩意儿怕是比富贵蛋还要稀罕。
楚风走到灶台前摸了一下锅,这大热天,也不凉,索性也懒得加热了,对着一旁的小玉挥了挥手道:“小玉,把锅里的猪蹄都捞出来吧,分给大家尝尝。”
“好勒。”小玉从清晨起便开始等他这句话了,闻言,别提有多开心了,手忙脚乱的开始捞猪蹄。
十副猪蹄,这么多人,显然不够吃,也就尝个鲜。可这一尝不要紧啊,饶是如今庄里人已经吃喝不愁了,还是一个个的如同饿死鬼投胎一样。
软糯无比、肥而不腻的猪蹄肉就不提了,连猪骨头都给啃着吃了,可见这一锅卤猪蹄到底有多好吃!
“公子,这猪蹄怎能如此美味啊?家中前日才买过一副,可那味道跟您这味道相比,简直如同嚼生肉一般呀!”王大婶儿无比感慨的说道。
楚风笑而不语,心说你家那拿白水煮的猪蹄,能跟我着不下二十种佐料卤制出来的猪蹄相比的话,那就奇怪了。
“是啊,这味道比富贵蛋都强上不少呢!”
“公子昨日所说的解决之法,莫不是要传授我等这美味猪蹄的烹制之法?”
“呀!那可不得了呢,就这猪蹄,拿到县里不卖个五十文一只,俺都舍不得卖了。”
“啧啧……这可真是暴利啊,一只生猪蹄不过十一二文呢,真要卖到五十文钱一只,那还不得赚发了?”
…
众人议论纷纷,约莫也猜测出了楚风连夜卤制这一锅猪蹄的用意。
“好了各位。”楚风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于是开口说道:“大家所想不错,我确实想要传授大家这卤猪蹄的做法,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还是这一锅卤水。”
旋即,楚风便将这一锅卤水的重要性,以及它可以重复使用的事情,告知了众人。
“这……这是神水啊!”乡亲们听得瞠目结舌,一锅可以无限使用的卤水,可以源源不断的带来利润,只需投入肉食烹煮即可,这是什么概念?不是神水又是什么?
“各位,这卤猪蹄的事情暂且放放,在这之前,我打算先做一件事情。”楚风望向众人,笑着问道:“我寻思将沈家庄打造成一个集体,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集体?”乡亲们面面相觑,不明白这个从未听过的字眼儿是个什么意思。
其实这是楚风早就想好的事情,沈家庄的村民一向团结,这从贩卖茶叶蛋一事中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当然,除了沈老爷一家以外。
既然如此,倒不如将他们打造成一个集体,所有人一起努力,赚了钱大家平分,吃大锅饭。
毕竟卤水只有这么一锅,每家每户都送一锅的话就是楚风也吃不消,况且也没有这么多铁锅啊,柳家庖屋里的这只,他已经决定送给庄里人了。
如此一来,大家就可以靠着这锅卤水,共同营生。肯定要比每家每户都去奔波,省力得多。
这便是集体了,当然,想要建设一个集体,就必须要有一个领头人,由他来全权负责卤水的管理、卤味的烹制,甚至以后的钱财分配等各种问题。
当下,楚风便将自己的想法一一道来,乡亲们听过后,只觉眼前一亮,也都纷纷表示赞同。都是左右邻里的乡亲,大家一同发财致富,而且分工合作,既省力又省事,没人不愿意。
“公子,那这何人作为领头人?”
原本如果楚风不去郡城的话,这个领头人自然非他莫属,但现如今乡亲们已经知道他再过几日就要去郡城开食肆了,所以也就没将他考虑在内。
“嗯……这个领头人,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了打算,而且我还会将卤水的保存、以及卤味的烹制等重要事宜,拟成一张字条,交由领头人掌管,此后一任传一任。”
楚风笑着说,他之所以这样做,自然也是为了赋予领头人权利,如此一来,领头人将拥有绝对的权威,以便更好的领导大家。
“原来如此。”乡亲们恍然,随即又追问道:“那不知公子看好何人?”
楚风微微一笑,说道:“此人便是七叔公。”
“啊?”七叔公闻言,面色顿时大变,连声道:“楚娃子,这可使不得,老朽一个行将就木之人,怎可担此大任?使不得,使不得啊……”
“你等意下如何?”楚风却是没有直接回应他,而是望向其他人问道。
“若是七叔公能担任领头人,自然最好不过了!”乡亲们纷纷颔首,无人对此有意见。
这也是楚风早就预料到的事情,既然选领头人,自然要选德高望重之人,而在沈家庄最为德高望重之人,无疑就是七叔公了。
况且七叔公还识字,身体也健朗,做这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一任领头人,最合适不过了。
“好了七叔公,这也是大家的意思,您老就别再推辞了。”楚风笑着来到一脸忐忑的七叔公身边,抓着他枯槁的老手劝了老半天,老人家这才终于应许了下来。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将村里的男男女女都分配了一下,女的就专门负责保存卤水,以及烹煮卤味,男的负责日常出门售卖,具体事宜则全听七叔公的安排。
然后楚风又将卤水的保存方法,以及卤味的制作要点,全都写在一张纸条上,放在一个小木盒里,交给了七叔公。余下怎么安排,他就不管了。
等到他继续回牛家补觉的时候,沈家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也随即召开了,会议选举出了几名骨干成员,配合七叔公的日常工作。大家各抒己见,渐渐地,一个未来大集体的雏形也就出来了。
这时恐怕包括楚风在内谁都不曾想到,沈家庄的大集体生活,却是足足维持了十七年,随后由于庄子实在太富裕了,村民们便集体迁徙到了县城里。
而那一锅卤水,则始终由七叔公的后人世代相传,更是使用了一百二十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