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江边李白坟,绕田无限草连云。
可怜荒垄穷泉骨,曾有惊天动地文!
公元907年,历经二十一帝,享国289年的大唐朝在狂风暴雨中,轰然倒塌。拉开了中原大地上群雄逐鹿的序幕。
一时间,战火纷纷,狼烟四起。
然而,在中国北方的一片草原上,一切却是那么的祥和宁静。
隆冬季节,千里披银,更为这片草原增添了几分静谧。
在草原的中心地带凸起东南西北四座山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碗状地带。在山峰包围的碗底,一缕缕炊烟渺渺升起。这是一座小镇,大约有1000多户人家。
此刻,18岁的秦明正光着膀子坐在镇上的酒馆里和朋友喝酒。望着窗外呼啸的寒风,不胜酒力的他已是强弩之末!
“还是快想个借口,出去痛快的呕吐一场!“秦明心里想道。
这时,一个皮肤黝黑,肌肉健硕的少年举起了酒碗,“来,咱们再干一个!”
没等大家回应,他已经一碗酒咕咚下肚。
桌上的一个瘦弱的蓬头少年嚷道:“哎,哎,赵旭,你等大家一起干啊!”说完,同样也是一饮而尽。
“喝!“
“来,干了!”...
桌上其余的人都喝干了自己碗内的酒,只有秦明!他张着嘴巴,看着一晚晚烈酒在眼前的一个又一个喉咙里翻滚而下,心里很是佩服,“这帮牲畜,我的酒早已堵到舌根,他们就像喝水似的。可又说回来,就是喝水也喝不了这么多啊!”
黑壮少年发觉了秦明的异样,调侃道:“秦明,你怎么不喝了?是不是要吐啊!哈哈!”
秦明故作无恙,说道:“我喝,区区几碗小酒能奈我何!不过出来时候凉水喝多了,我去趟茅房。”
“速去速回,还有两坛子呢!今日不喝完,谁也不能走!”黑壮少年说着又倒了一碗。
“得嘞!”秦明飞奔着下了楼,来到后面的茅房,张开嘴刚要吐,听见后面有脚步声,他又憋了回去...
来人似乎认识秦明,“臭小子,又喝多了吧。唉!你们几个,天天就知道喝酒,不务正事!”
“呀!四叔,您这不是也喝的红光满面吗?“秦明笑脸相迎,”再说我们也是借着好酒商议大计,哪有不务正事!“
“哈哈,大计?你们还要去跟对面的辽人打仗不成!”'四叔'面带笑意,摇着头进了茅房...
待'四叔'完事走出后院,秦明又仔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后便开始'倾泻如柱',一边吐一边心里还念叨:“待我吐空了肚子,上去定把他们喝醉,让这帮酒鬼日后不敢与我拼酒!”......
一阵子狂风暴雨后,秦明已经腹中无物。
诶!今天好不容易吃点好东西,都给茅房打了牙祭。他收拾利落,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细木签,一边提着牙缝里的牛肉,一边往楼上走。“”
蓬头少年见秦明去了好久才回,便戏笑道:“你可回来了,我们以为你掉进去了!“
“碰见曹四叔了,他说咱们几个不干正事,我跟他理论来”秦明说着端起一碗酒,放到嘴边刚要喝,一股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让他顿觉恶心,见大家都在议论,便又偷偷地放下了。
“哼!他别瞧不起人,我们哥几个一定会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这么乱的世道,正是我们的机会,乱世出英雄嘛!”
“秦明,咱们自幼就在一起,现在个个都是满身的武艺,怎么也该施展施展了吧!“
秦明笑而不答,慢慢地扫视了一遍桌上的六个人...
赵旭,黝黑的肌肤,宽阔的面部,铜铃似的双眼,让人一看便知绝非善类。
儿时在一起玩耍,赵旭最爱干体力活。搬石头,挖大坑,所以从小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7岁那年冬天,大家顺着小镇上的冰河滑到了一个小村。村里的孩子出来挑衅,结果全被赵旭一手一个摔晕在冰面上。这也就罢了,可赵旭随即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斧头,愣是在冰面上凿透了一个大洞,非要把那些孩子扔进冰窟窿里,在秦明等人的推阻下,才强把他拉回镇里,从此大家都叫他“赵愣子”。
齐奇,蓬头少年。乳白的脸颊,水汪汪的大眼和尖尖的下嗑儿给人一种英气逼人的感觉。
齐奇母亲怀他时,父亲从山里抓了一只长腿狍子,怀孕的人嘴馋,齐奇的母亲吃了整整两条狍子腿!俗语说吃补啥,所以上苍赐给了他一双大长腿,而且腿部肌肉异常发达。他曾经因为酒醉睡在了大街上,不知道谁家的老牛误以为他的头发是美味的干草,嚼了几下,结果被翻身而起的齐奇一脚踢飞了五六米,呜呼丧命。齐奇十分在意自己的外表,他好似被灶坑烫了的头发就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并引以为荣。所以大家在一起打闹的时候,谁也不敢动他头发,谁动他跟谁急!
楚河,白俊的面庞,文质彬彬的外表,谁看都觉得他是读书人。
楚河从小长得清秀,而且饱读诗书,他拥有异于常人的洞察力,是兄弟们中最为足智多谋的一位。八九岁那年他指挥着大家铺设陷阱,摆设阵法,打败了一群比他们要大很多的孩子。
魏通,瘦高的漂亮小伙!
碗一般的大眼睛,圆中带尖的脸型足以迷倒万千少女。魏通整日和楚河形影不离,大家都说他俩是穿一条裤子。其实原因是楚河从小就喜欢研究奇门遁甲,但自幼整天泡在书里,动手能力很差。所以总是苦于设计的很好,却做不出来。而魏通秉承了家里木工的手艺,做起东西来有模有样。二人配合起来天衣无缝,木牛流马之类的赶超诸葛。他俩最得意之作便是设计建造了小镇上唯一座贯通东西的大桥,不管怎样的暴雨洪水,大桥从来都是坚若磐石。
燕翎,身材瘦弱,大叫都叫他“狗蛋”。
其实“狗蛋”是他奶奶奉行贱名好养活给他起的乳名。随着年龄的增长,“狗蛋”很苦恼大家如此称呼他。尤其是在读私塾的时候,秦明等人当着若干女同窗的面,狗蛋狗蛋叫个没完,让他很没面子。燕翎曾经为了封口在镇上最好的酒楼摆了一桌盛宴。秦明一众吃饱喝足后个个满口答应,当场就叫燕翎。可是一到私塾就又忘了,开口闭口还是“狗蛋”,燕翎见大势已去,也就罢了。燕翎自幼就喜欢登高,每次他们去堵私塾先生家的烟筒,都是燕翎上去。由于他跳的高,手脚灵活,一直被大家调侃是做贼的苗子。
秦明最后定格在了桌上唯一一个还在自斟自饮的韩靖!
不算白皙的皮肤,但是有一双囧囧有神的大眼睛和标志的宽瓜子脸。韩靖可一点都不“静“,最爱喝酒惹事!每次与人冲突多是他引起的。韩靖打起架来与赵旭十分相似,就是不要命,不把对方置之死地不停手,而且每次都是二人冲在最前面,大家都叫他“韩彪子”。
大伙儿见秦明半天未语,便纷纷问道:“秦明你发什么愣啊?”
“就是,咱们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学艺十几载,也该有些作为了吧!”
“就是!“
秦明回过神来。是啊,从六岁开始,小兄弟几个便跟着爷爷一起学武,光阴流逝,十几年过去了!
想到这里,秦明脸上浮现诡异的笑容,“后天是正月十五,据说北庭里有灯会,我们去看看?”
燕翎最不爱凑热闹,便问道:“看灯会有什么意思啊?”
秦明见大伙不解其意,故意顿了顿,然后说道:“每年的灯会安北大都督苑翰林都会去参加!”
齐奇听罢,来了脾气,道:“那个软蛋文人卖国贼?,听说最近几年没少给辽人献殷勤!“
“苑翰林本是一介书生,一直得不到重用,40多岁才靠买官弄了个安北大都督。唐朝灭亡后他跟对面的辽人走的很近,最近几年正月十五灯会都会邀请辽人前来赏灯。“秦明边说边端起酒碗,用嘴吹了吹,却没有喝下,“我总感觉去了定会不虚此行!”
韩靖似乎有所明白,问秦明:“你的意思是去杀几个辽人?”
“对啊,这回可以大展身手了!”赵旭也来了兴致。
秦明苦笑一声,这二人真是直脑筋。“杀人还不至于,我们有更大的目标!”
大伙儿看的仔细,秦明说完,眼里完全没有了适才酒醉的迷离,而是似乎放出了一道光芒!
“什么目标?”韩‘彪子'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期待的问道。
这时,楚河突然一字一字的说了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说完,桌上便炸开了锅...
“啊?不是吧?这句话不是一个造反的家伙说的吗?“
“秦明你疯了吧?“
“你要揭竿起义?”
秦明听罢,大笑着说道:“哈哈,知我者,楚河也!”说完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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