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你快看,二百万抓了一个口红!”
“啊!额,这次不算,不算,再来一次!”
、、、、、、
“爸爸!爸爸!快看啦,二百万又抓了一个口红!”
“哼!你个小东西,为了把你生出来,我和你妈费了老大劲了,可你个小崽子居然喜欢这些女人用的东西,真是气死老子了!”
看着幼小的宋鸿云两次抓周都抓到了女人用的口红,宋紫江气的满脸通红,正当他举起一根又长又细还布满了钉刺的藤条要抽打幼小的宋鸿云时,如今的这个已经阅女无数的青年宋鸿云就一头冷汗的从噩梦中惊醒了过来。
是的,他做噩梦了,一个开始并不是梦,而自那以后真的就成了梦的噩梦。这样说是因为这情景在二十多年前是真真切切的发生过,只是那以后,它就一直以噩梦的形式伴随着宋鸿云许多年。
看着惊醒的宋鸿云,章义水走了过来,递给他一张纸巾,并安抚地在他肩膀上拍了拍,然后他又走到窗户边把窗帘拉上了。因为太阳已经从鱼肚白变成了热辣红,并且刺穿了阻挡它的一切乌云,直直地,不可阻挡地照进了这所大房子。杨过就睡在了被阳光直射到的沙发上。看着他难受的表情因为自己拉上窗帘而变得稍微舒展一些时,章义水才轻轻的返回到杨过对面的沙发上座了下来。他不知道杨过和宋鸿云是几点睡的,他只知道,杨过睡觉时的表情看上去很困,以至于刚才那耀眼的光线并没有把他叫醒,只是让他脸上的神态不那么轻松而已。
“梦到什么了?至于出这么多冷汗么?”
宋鸿云并没有马上回答章义水的问题,他先是慢慢的用纸巾擦了擦脖子上和额头上的冷汗,然后才整理了一下衣服,在床头坐了起来。一直以来,宋鸿云都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可是这一次,在自己又一次做了那个多年来重复做的噩梦时,他第一次向章义水说了自己小时候的一些他能记忆起的事情。
曾经有心理医生对宋鸿云说过,一个人能记起的很小时候的事情,往往都是影响他长大后的性格和行为方式的事情,为了证明他的说法很有权威性,他还说这种说法最早的理论根源就是来自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理论。显然,根据如今的宋鸿云来倒推他小时候的经历,他还能清晰记得的事情,大抵也都是些跟女人和金钱有关的事情。
除了瞒着所有人做的几次心理咨询外,宋鸿云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静下心来跟一个人谈论自己的心事。在外人眼里,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心理强大无比的花花公子。
宋家家大业大,宋紫江对自己的这个儿子非常的看重,虽然在抓周礼上宋鸿云的行为颇让他失望,可是他相信只要自己教育的好,就一定能把他教育成才,然后继承宋家这偌大的产业。事实上,单从继承祖业这个层面来说,宋紫江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如今的宋鸿云在商业上面确实是非常的有能力。他在大学期间就已经表现出了非凡的商业运营天赋,相信将来由他继承岐黄药业时,他也一定能把这份祖传的产业做的更大更强。
可是,宋鸿云除了在商业运营和企业管理方面表现出了优于常人的天赋之外,他对女人的兴趣和能力也比一般人高出一个量级。他说,他渴了,女人就是他的水,他病了,女人就是他的药,他困了,女人就是他的床。他把自己第一次是如何进入女性身体以及最让自己感到兴奋的是哪一次都通通的分享了出来。他原本还顾及着自己离奇的经历会让纯洁的杨过听了不自在,可是看着杨过那熟睡的姿势后,他又打消了顾虑,然后他就一五一十的、有声有色的、原原本本的、仔仔细细的说完了足以媲美《金瓶梅》的‘宋鸿云青少年性情史’。
“你是说,你十三岁时就已经和你家的女佣发生性关系了?”
章义水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表达了他的一腔愤怒,然后又一副为宋鸿云感到可怜的神态望着他继续说道,“噢!老宋,你真不幸,要知道,虽然你那时候可能也非常想和她发生那种关系,并且我毫不怀疑整个事件其实都是你在勾引你家的那个女佣,可是不管怎样,那时候,你还是个未成年,可她已经是个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的成年人了!”
“相信我,那个时候,相比法律责任,她应该更害怕我父亲的责罚,可即使是在那种紧张压抑的氛围下她都能顶住压力来与我一起放纵,这足以说明她对得起上帝赋予她的性渴望!”
“喔!看来这一切都是上帝惹的祸了,好像你对自己的所有行为都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啊,想想也是,也许这就是你保持健康心态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心理学界不是有种归因理论么?看来你深得其精髓啊!”
章义水边说边拿个抱枕当枕头在沙发上斜躺了下来,他想,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己跟宋鸿云能成为‘狼狈为奸’的好朋友,可不就是因为在女人问题上有共同爱好么!这几年,自己不也是在女人问题上反复纠结么!难道不是么?
当宋鸿云说完了自己的故事之后,章义水也开启了讲故事模式。相比而言,他的故事虽然没有宋鸿云那样的离奇,可是能拿来谈论的,终归还是在女人的问题上盘旋,周转,打结。只是,他对女人的领悟比宋鸿云多了一份情感因素而少了许多技术性的因子,他的述说也许没有宋鸿云那样精彩,可是却更加的煽情。相比宋鸿云理性分析感官系统所带来的离奇经历,章义水更加喜欢以青春的名义去诠释那些在混乱的年纪里犯下的混乱的男女关系。
他说,也许,自己不过是错误地把喜欢当做爱而已,其实并没有投入多大的精力,而自己却太把这种感情当回事。
他说,可能,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爱过自己,不过也是‘有点喜欢’罢了。可是那个时候,他以为她爱自己就像一块金属钠掉进了一杯纯净水里。
他还说,那个夏天之后,他不觉得爱跟恨有区别,甚至,爱跟性也好像没有太大的区别。
“好吧,我承认,我并没有看清爱的本质。也无力去深究喜欢跟爱的区别。”
说完,章义水双手抱着头在沙发上缓缓的平趟了下来,两眼望着天花板上那一盏盏钻石般闪耀的水晶灯饰。
临近中午时分,杨过才在宋鸿云走动时弄出的响声下醒过来,看着躺在对面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的章义水,他揉了揉眼睛,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才慢慢的起身到卫生间里去洗漱。镜子中,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黑眼圈。空灵黝黑的眼睛下稍稍隆起的眼袋虽然不是特别的黑,但对于一贯作息规律的杨过来说,这足以让他倍感异常。哦,黑眼圈?还别说,偶尔打破一下这规律的作息也还是挺有意思的,何况这一次还是那么的,嗯,那么的、、、那么的意义非凡,他想。
回想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他一边揉着自己的眼袋,一边梳理着那欣喜的、惊悚的、离奇的信息。真的有那么吓人么?我可不怕,再怎么说,我杨家的势力可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黑衣人?要真有,也该是我杨家的人吧!
一直以来,除了学霸光环无法掩饰以外,在其他方面杨过都是以低调的言行隐藏着自己显赫的家世。这个学校里,他想,除了杨叔叔和妮子知道自己的家世外,外人怎么都不会知道自己红色世家子弟的身份了吧!
可是,义水怎么会找上我了,他不应该知道我家的情况吧,如果说他拉上宋鸿云是因为他宋家的岐黄药业的话,那他找我是因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我们是好朋友么?还是说因为我学习好能对他的后续研究提供一些帮助?静静的盯着浴室里偌大的镜子中的自己,他想,尽管我的怀疑太小人,可是,在永生这个奇迹面前,友谊、道德真的还有那么重要么?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他章义水仅仅只是需要一个一起‘升级打怪’的小伙伴么?哼!我可不是谁的配角!
“班长,洗好了没有,午餐送来了,快点出来一起吃点吧!”
“是啊!你都洗了快半个小时了,洗什么也都洗完了,快出来吃饭,吃完了我们好商量商量下一步该怎么打算。”
在宋鸿云和章义水的催促下,杨过整理了一下衣着、仪容和表情,一副轻松加愉快的姿态漫步地走出了浴室,然后又接过章义水递过来的筷子加入到这顿美味的午餐中来。
“哦,不错啊,老宋,这可是你最喜欢的红烧肉了,咦!看你吃的样子,真的有那么享受么?”看着宋鸿云自顾自地品尝着一大块色泽鲜亮的亮晶晶、油晃晃肥而不腻的红烧肉时,杨过羡慕的说道,“呵!如果以后我们真的获得了永生的话,我是不是也得跟你学学,培养一两个嗜好,不然漫漫的时间长河里,生命会不会变得枯燥乏味啊!”
“哈!班长不愧是班长啊,这都想到了,不过我建议你最好是选择一种可以两个人一起玩的兴趣爱好,不然你的张妮可不会饶了你!但是、、、”章义水拿着筷子在嘴里砸吧了一下,然后看着杨过郑重的、忧郁的说道,“但是,你跟张妮能在一起多久呢?十年?五十年?还是一百年,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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