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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四月,草长莺飞,大凉山一片生意盎然,远处的号角声响起,铮铮铁蹄进入山林,震得林中一片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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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正寻着那新鲜的血腥味而去,听到动静,她想起来了,今天开始又是人一年一度来大凉山猎杀的日子,她应该立刻躲回自己的窝里度过这几天的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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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实在是舍不得,因为她自己没有能力去猎杀,只能吃豺狼虎豹吃剩下的残肢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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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是只兔子,一只九百多年修行的吃肉的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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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道,动物修仙除非根骨奇佳,否则也只能忍受漫漫修仙长路之煎熬。倒是修人简单许多,万物修人先违其根本,熬其心智,炼至一千年方就能成人,以动物为例,食肉之物必得食草木养性,而食草之物必得食肉饮血,才能进行修人之路,饶是如此,也只有极少数动物才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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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的爹娘做到了,作为兔子,食肉饮血更是不易,他们的做法就和小七一般,坚持了四百多年。小七的爹娘死之前的最后一窝兔子里,小七最小,体弱多病,因为怜惜小七,因此在小兔子们长大后小七的爹娘没有赶走她,而是带着她一起食肉饮血,想带她增强身体,进行修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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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入大凉山的,只记得在爹娘临死之前将自己毕生的修为传给了自己,掩护她逃离,她还记得娘最后一句凄凉绝望的话:“也是,兔子修人,哪是那么容易的,小七,你要好好努力修炼成人,嫁人生子,生活得幸幸福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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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的话犹在耳边,小七警醒了,竖起耳朵就往自己的窝里跑。没错,离自己修炼成人只剩几十年了,她现在在月光最足的十五夜晚已经能化为人形了,她觉得自己人形的样子白白美美很好看,她想要成为真正的人后听娘的话嫁人生子,她不能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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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进窝里后小七又美美地睡了一觉,然后饿醒了。看看外面已是黄昏,没有动静了,只有风吹狼嚎声,和经历过一天动荡的林中满飘的血腥味。根据以往的经验,小七断定那些来大凉山猎杀动物的人类应当已经暂时离开了,于是她出了窝,朝着最新鲜的那股血腥味跑去,那是狼血的味道,对自己修行的长进很有助益,只可惜自己平时基本是吃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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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地方,小七大失所望,确实是狼血,可地上流下的狼血只有一小摊,几乎没有挣扎的痕迹。小七断定猎杀这头狼的人一定很厉害,让狼一下就丢了命,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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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了口气,小七快速舔了起来,狼血虽少那也是狼血啊,舔完找别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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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着舔着,小七觉出味儿来了,这滩狼血是有修为的狼留下的,都好几百年了,能把有修为给射杀的那人,应当是很厉害吧,自己应该立刻躲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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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已经晚了,当小七察觉动静撒腿就跑时,一支利箭破空而来,饶是她飞快向前跑去,后腿也被射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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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不跑了,趴在地上簌簌发抖,她不但想起了当年的情形,而且因为那人太厉害,一连三箭发出,堵了自己的路,她知道自己不是这个人的对手,她不甘心却又认命,难道,难道爹娘和自己几百年的努力,就要在今天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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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等待中的箭迟迟未来,小七正打算回头看,一双手抓住了她的长耳朵把她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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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大哥,你看,这林中居然有白兔,真是少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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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抬头,是个美丽明媚的少女,正一脸惊讶地看着她,那少女仔细瞧了瞧她,又惊奇地向一个骑在马上的人叫道:“慕大哥,你看你看,这只白兔嘴巴上还有血迹呢,它是在舔刚刚的狼血啊,你说稀奇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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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转头看去,只见为首之人骑在一匹黑色大马之上,很是威风,他长得也是浓眉大眼,很是威风,后面的人都没有他好看,可小七还是很害怕他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场,腿伤被箭射中的地方很痛,又痛又害怕,她不禁又簌簌发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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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阿宛要是喜欢的话,就带回去养着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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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只听那个叫阿宛的少女笑着说道:“嗯,我要把它带回去给大哥解解闷儿,这是我抓到的兔子,而且是只舔血的兔子的,慕大哥你说它会不会还吃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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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拔掉了小七腿上的箭,一手把她抱着上了马,驾马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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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懵懵懂懂地眨眼,这是,不杀她了吗,她,活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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