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重回逝年 > 第一章 重生
    于浪身躯一震,满目差异的的望向周围,记忆里面的家,自己真的回去了,或者说“重生!”

    前一分钟,于浪的养父因脑血栓过世,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几年的公司又面临破产,即将面临失业。自己等了十年的女孩也传来订婚的消息。家庭,事业,爱情。给于浪带来的打击是极其巨大的。

    为了麻痹这一切,于浪喝了许多酒,在酒精的刺激下,爬上了自己工作了八年的公司顶楼,冲动下,从二十几楼的高楼一跃而下。

    而当于浪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记忆里的那张木床,十年前的老房子,客厅里面的摆放着的老式电视机。老墙上面挂着的2006年的日历,更是让于浪不敢相信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自己的十五岁。

    眼泪慢慢涌出眼角,十年的打拼,十年的等待,父亲对自己十年的爱,果然人只有在失去后才会后悔莫及。于浪狠狠的捏紧了拳头,心里立下誓言,这一世,他必定会以一个震撼所有人的人生再次面对所有人。

    于浪,小时候被人丢弃河边,后来被一个农民捡起,送给了当时在村里颇有声望的一家人,那家人也没男丁,于是便将于浪收养当做自己家的孩子再养。

    收养于浪的那家人叫做于家,在村子里算是最有钱的一家人,于家除了于浪的爷爷奶奶,还有于浪的老爸,二伯,小姨。收养于浪的便是家里的长子于海。

    于海,先天性阳痿,这也是导致于海收养于浪最大的原因。

    但于海绝对是于家的骄傲,于海这名字虽然听起来很俗,但这个人绝对不笨,16岁就进城打工,极吃苦耐闹,在工地上干了八年,然后又用八年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工资,开了一家废品站,那个时候开废品站很赚钱,不到三年,于海便回家修了一栋三层楼的平房。甚至还在市里买了一间一百多平的大房子。

    后来看到废品行业不怎么景气,于海自作主张,低价出售了自己经营了几年的废品站,然后在市里盘下了几家茶馆,也就是麻将馆。虽说赚钱没有以前开废品站那样暴利,但也绝对不少,再后来废品行业的一路滑坡,更是证明了于海当时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虽说于浪是被收养,但于海对于浪绝对比对亲儿子还亲,那绝对是含在嘴里怕化了,反正在于浪从小的记忆里这便宜老爸就没动手打过自己,而且自己的零花钱也一直是班里最多的,倒是让同龄的一些朋友极其羡慕自己有个这样的老爹。

    但也许就是因为对于浪太为宠溺,这才养成了于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小时候爬树掏鸟窝,下河捞鱼,到后来读书打架斗殴,甚至因为聚众打架被学校退学。当然这些都是于大少的光荣历史了。

    而现在,经历过几年社会后,这些事情当然不会再发生在于浪身上,他要做的便是利用这十年的记忆,不在让自己再有遗憾。

    看着周围的一切,于浪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又有些害怕,怕这只是一场梦。但周围的一切在于浪的眼睛里却无比真实。至少现实和虚幻的梦境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躺在床上,感觉自己手里好像攒着一个东西,四四方方的给于浪的感觉很像自己前世花三千多块钱买的手机,手机里面有几十部于浪喜欢看的盗版小说,还有几百首流行音乐。

    将目光移到手上,一部白色的智能手机出现在于浪眼中,正是前世于浪购买的那部白色手机。看到这陪了自己一年的手机,于浪不禁有些错愕。”手机难道也陪自己重生了?”

    仔细回忆,好像自己跳楼的时候手中好像是一直攒着手机的,难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手机才陪自己一起来到这里的。“想想,似乎也只有这个理由最合理”

    错愕过后,于浪又有些激动,这部手机里面可是有几百首音乐和几十本小说啊,在以前倒是没什么用,但现在那可是等价于一根根金条啊。

    激动之余,于浪按了一下手机上面的开机键,熟练的输入了密码,手指有些颤抖的点开音乐当中的一首歌,熟悉的音律回荡在于浪的耳边。

    “发达了!发达了!‘’看着手中的手机,实在没有语言能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了,只是心里一直回荡着这句话。

    虽说自己重生了,但后世的那些歌曲小说,自己听过的看过的倒是挺多,但能完整的写出来和唱出来却是两个概览,自己可没有什么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是平时爱唱歌听歌。看小说。所以手机里面有很多歌曲小说。这次倒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

    想到这,于浪将手机音乐关闭,然后小心翼翼的揣进了自己怀里。生怕磕着了。

    “大哥,你睡醒了啊。二哥去河沟网鱼去了,婆婆(奶奶)不准我去河边,说怕我淹到。你带我去嘛!”一个扎着两条冲天辫的小女孩,操着一口流利的川话,扑到正准备起身的于浪身上。

    看着怀里撒娇的小女孩,于浪脸上带有一丝宠溺。捏了捏小女孩肉肉的小脸,笑着道:“等会大哥就带你出去,你跟到大哥后面,婆婆不得说你,晓得不。”

    面前的这位小女孩叫于潇潇,是于浪二伯的女儿,家里的老幺,今年6岁,还在上幼儿园。平时于浪放假一回来就给这丫头买零食。所以这丫头一有空就来缠着于浪,最喜欢扑进自己怀里撒娇。潇潇长得像个瓷娃娃,天生的美人坯子,极受一家人疼爱。所以于浪对这妹妹也是宠爱有加。

    而丫头口中的二哥,正是于潇潇的亲哥哥,是于浪二伯的儿子,叫于小林。只比于浪小一岁多,正在读初二。成绩比于浪还差,跟于浪在一个学校,仗着有于浪这个大哥,平时在学校也是耀武扬威的。而且打架敢冲敢上,在学校初二年级当中还有些名气。

    于浪,白马镇一校初三学生,在班上除了数学不错,其余都是倒数,这倒不是于浪笨,只是觉得其他几科学起来太浪费时间。

    搞笑的是,就这成绩于浪从初一到初三都是班干部,兼职纪律委员和安全委员,反正就是管班级纠纷这面的,这倒不是于浪送了礼什么的,只是班里面除了自己,其他人还真的震不住这个班。

    逃课对于浪来说,那是家常便饭,除了班主任的数学课和美女老师的英语课,其他课于浪不在场是非常有可能的,虽然英语课于浪听不懂,但再怎么也要给美女老师留个好印象撒。反正对于浪来说,只是多睡一节课瞌睡。

    在学校没事的时候,于浪便带领着班上几个玩的不错的,到处惹事生非,甚至敢当着面顶撞老师,在学校还混了一个于大少的称号。当然贬义褒义这就不知道了。

    于浪的老爸二伯和小姨都在外面打拼,平时于浪跟二弟于小林就租房住在镇上,只有放假的时候才偶尔回来,而于潇潇就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乡下老家,在自己的记忆里面自己中考之前最后回家的一次,自己的二弟是去网了鱼的,而那个时候距离中考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刚刚对的上,那么也就是说现在应该是2006年6月份。

    想到这些,于浪不禁松了口气,还为时不晚。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自己做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