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醒醒!”
朱天鹏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是一片深渊,自己向这片深渊里滑落,自己拼命的挣扎,什么也抓不到,一颗心向着无底洞飘落...
猛的惊醒,眼前看见的却是鸿渐兄那张着急的脸。
“我这是怎么了?”朱天鹏疑惑的问道。
“为兄考了个第一,没想到却让朱兄弟兴奋过度,居然晕了过去,在下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啊!”鸿渐兄不好意思的回答。
哪里有为了你而兴奋,我明明是被这卑鄙无耻的社会现实所击倒好不好?
“哪里,哪里!鸿渐兄此番龙入大海,以后一定泯然于众人啊!”事已至此,也只能是唯心的恭贺。
“谢老弟吉言!啊,局里面还有点事,我走先,你就好好休息吧...”鸿渐兄抬起手看看手表,朝朱天鹏示意了一下,我很忙的样子,就不在这里多加打扰了。
“慢走!不送!”
等到这位仁兄离开,只剩下朱天鹏一个人,房间里面立刻就笼罩在一股冷冷的气氛之下。
竟然敢阻挠我这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竟然敢不让我去当人民的仆人!
简直是岂有此理!
此番公务员考试一定有内幕!一定有官二代或者富二代顶了我的位置!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要去告他!
想到便去做,很快就从王小掌柜那里打听到法院怎么走,朱天鹏兴冲冲的要去告那外务局。
来到这个世界两天不到,朱天鹏先是吃了顿霸王餐,然后抢劫了一家当铺,而现在居然要去打官司,要要说尘世间事之奇妙,也莫过于此了。
来到了法院,一看这格局,果然有气势,三进的院子,五层的大楼,嚣张的门卫,狂吠的老狗...
大门还没进呢,迎面就遇上了一个黑脸保安,腰上别着短棍,见面就是三个终极哲学问题:
“你是谁?”
“你从哪儿来?”
“你上哪里去?”
这个,这个,朱天鹏脑子反应极快,一片答案瞬间涌上心来。
我?什么是我?当我用我来称呼自己的时候,你同时也用我来称呼你自己,那么究竟我是我?还是你是我?
我从哪里来?当我自由自在的行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否,我只是个在一个被谁创造出来的世界里面被创造出来的角色而已?我的行动,我的思想,真的是属于自己的,还是属于那个创造者的?
在这个创造者面前,我究竟要到哪里去?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
想的太多,朱天鹏一下子被这三个问题击中,呆呆愣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黑脸小保安心里冷冷一笑,这人是个呆子!厉声问道
“你干什么来的?”
这下算是救了命啦,从走火入魔中醒来,朱天鹏吐气扬声
“我是来打官司的?”
“你小子胆量不小啊,居然敢来告官?”保安奇怪的问道。
“说说看,你是来告哪个官的呀?”
“我不是来告哪个官,我是来打官司!”
“你来打官司,还不就是来告哪个官?”
“唉,我跟你说不清楚!”
这句话一下子惹火了法院小保安,我不清楚?你个法盲,屁都不懂,来,来,来,小爷指点指点你。
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法律常识》来,“识字吗?要不要我念给你听?”
靠!我堂堂高材生,还用的着你念给我听?当我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婆吗?
朱天鹏手一伸,片刻之后,不好意思的说:“劳驾!麻烦你念给我听听!”
吗的,密密麻麻全是繁体字,头晕,一下子看不清楚,动动嘴皮子为自己免去小麻烦,这个朱天鹏向来是很愿意不耻下问的。
“督军有令,民告官员,称为打官司!民告有关部门,称为打有司!民告民,称为打民司!”
“你的明白?”小保安玩味的问道,臭小子,跟我斗!
“这个,这个有什么区别吗?”朱天鹏贼心不死。
“算了算了!你什么都不懂,还来法院,这本书就送你了,回去好好看看吧”小保安可怜他,唉,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脑子里全是稻草,长这么大,得浪费多少粮食啊!
就这样,朱天鹏第一次去法院,门都没进的去,无功而返,悻悻而归。
回到茶馆,朱天鹏看着那本《法律常识》良久良久,好,活到老,学到老,俺就来看看,你这个鬼督军到底在搞什么鬼。
稍微这么一翻,果然如同小保安所说,法院接受的案件,分为三种。
最为常见的就是平民告平民,这个很简单,双方各找各的律师,没钱的话,政府可以指派公费学习法律的免费律师,然后在法庭上摆出各自的证据,双方律师会想方设法盘问对方证人,降低对方的可信度,最后由道理团投票决定,支持原告或者是被告,法官再根据相关法律直接判刑。
看到这里,朱天鹏心里狂草,吗的,人家都是陪审团,你搞个毛的道理团,难道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要讲道理的吗?如果判案需要讲道理,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
除了这个最常见的,相反,最罕见的就是平民告官员了,也就是打官司!
正常情况下,人们是不敢去告哪一个官的,所以督军认为,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很有可能是这个官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搞的平民家破人亡,万不得已之下,才来告官。
因此,为了鼓励平民大胆告官,加快国家的法制进程,督军特意制定《赢家通吃法》,如果哪个官侵害了你的权益,你去打官司,赢了的话,那么,这个官的职位,就归你了!
通俗的来讲,你告倒一个处长,你就成了处长!你告倒一个局长,你就是局长!够胆量的话,你能告倒督军,那么,你就是督军!!
法律是这么制定了,但是,真有平民敢去告官吗?很值得怀疑。
因为一旦打起了官司,官员的权力和影响力也不是平民所能比较的。
比如,就有聪明的读者会问,这个官不会叫他的后台和前台对于案件施加影响力吗?
啊,你这个问题问的好!
督军也是这么想的,故此制定《官官相护自投罗网法》,明确指出,凡是对于打官司的案件发表自己意见的任何官员,直接认定权益等同于被告之官,享受同等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帮那个官说好话,打招呼,那么,你也就是自投罗网,一起被视为被告!
到最后如果那个官被判了十年,那么同样的,你也就去享受十年监狱美好的生活吧!
看到这里,不免就有公知跳将出来,不对!督军你这是玩有罪推定啊,凭什么就先认定了,平民去告官,这个官就肯定犯了罪?
这样下去,可不是天下大乱,大家也不要做事了,天天去告官,岂不妙哉?
放你一百二十个心,督军立法可是一环套一环,特此制定《没事别告官法》,凡是诬告的,直接枪毙!
这下大家满意了吧?督军撅了一撅屁股,神清气爽
...
回到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平民去打官司,打赢了的话,赢家通吃,立马自己就当官了,实乃发家致富之不二法门。
于是乎,就有那不要命的,天天死盯着大小官员,恨不得抓住一丝把柄,往死里去告!万一赢了呢?
相反,很多的官员,想开车上班吧,怕别人碰瓷,想在酒楼吃饭吧,怕老板少算钱,想包个二奶吧,又怕她翻奶不认人,倒过来告自己欺男霸女,这可不是一告一个准吗?
从此之后,所有的官都是彬彬有礼,走路上班,家里吃饭,住在三十年的老房子里,老夫老妻相敬如宾!
官呐!
...
说了半天,回到朱天鹏这个案子身上,他是想去告有关部门,不算打民司,也不算打官司,只能是打有司。
打有司的话,根据《有关部门不死人就不着急》法,只要没有死人,那么就会派出巡警将有关部门全部封锁,封存一切档案资料。
根据原告的诉讼要求,法院将审理有关部门是否有程序不当之处。
审理期间,如果有任何档案资料有失火,缺页,修改等任何变动,则直接判定有关部门罪名成立!
朱天鹏看到这里,觉得这个规定真好!
万一去跟外务局法庭对质,人家说档案昨天晚上失火烧掉了,区区一个外人,又能把人家怎样?
就这样,朱天鹏研究了一个晚上的《法律常识》,感觉欧了,一切都没问题了。
第二天早上,自信满满的朱天鹏又来到了法院大门口。
“哟,又来了啊?”
“是啊!是啊!”
“这下知道你自己来干什么的了吧?”
“知道!知道!打有司!”
“好!身份证给我!登个记,你就进去吧。”
“身份证?”
朱天鹏一下子又愣住,纳尼,靠!想起来了,哪个鬼督军的身份证全是零和一,这两天太忙,忘了这个事情。
“你不会连二代身份证也没办吧?”小保安笑道,心想,傻到这个程度,实属不易!
“这个,这个,太忙了,忘记办了。”
“打听一下,到哪里可以办这个身份证啊?”
“向前一直走到那个路口,左拐,第一个十字路口再左拐,下一个路口再左拐,就看见民政局了!”
“啊!实在是太感谢你了!你真是个好人啊!”
...